各县市区装备电教站、市直学校:
根据省装备处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鄂教备字[2016]1号)要求,省装备处决定于2016年4月上旬举办湖北省第九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为了组织好我市中小学师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湖北省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及有关资料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要按照《湖北省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1),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在选拔的基础上向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的评选活动。
二、本届评选活动不收取学校和个人的参评费用。
三、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装备电教站、市直学校报送到市装备办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每个参赛作品(含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须填写对应的申报表(对应附件2、3、4),县市区装备电教站须填写汇总表(参见附件5),参赛作品技术资料按附件6要求的样式撰写。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表格须加盖公章,电子稿请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咸宁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11号),邮政编码:437100,联系人:李英德,联系电话:0715-8180201,电子邮箱:105211285@qq.com
附件:(请在湖北教育装备网http://zbxx.e21.cn下载)
1、湖北省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2、湖北省暨全国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3、湖北省暨全国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
4、湖北省暨全国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5、湖北省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和参选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
6、湖北省第九届暨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咸宁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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